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的定义、性质、意义(区别)

 

来源:信优财会   时间:2022-06-11   浏览量:826次


 

摘要: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的定义是什么?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的性质有什么不同?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的意义有什么不同?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的定义、性质、意义(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1)同一控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将其看做是两个或多个参与合并企业权益的重新整合。

2)非同一控制: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交易合并,即排除判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情况以外的其他的企业合并。

2、性质不同

1)同一控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实质上是同一集团下企业财产与资源的重新分配。

2)非同一控制:简单来说是指两家毫不相干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即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交易合并。

3、意义不同

1)同一控制: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看,该类企业合并一定程度上并不会造成构成企业集团整体的经济利益流入和流出,最终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有关交易事项不能作为出售或购买来处理。

2)非同一控制: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计量之和。

 

扩展资料

1、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

在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方主要涉及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入账价值的确定,以及合并中取得有关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的处理。

1)合并中取得资产和负债入账价值的确定

合并方对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

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首先应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被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即应当按照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2)合并差额的处理

合并方在确认了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后,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进行的该类合并所确认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不足冲减的,相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方式进行的该类合并所确认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支付的现金、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合并当期期末比较报表的提供

因被合并方在合并后失去法人资格,其所有的资产、负债均并入合并方的账簿和报表进行核算,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编制的是其个别财务报表。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在编制比较报表时,无须对以前期间已经编制的比较报表进行调整。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一次交易

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2)多次交换交易

购买日合并成本=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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